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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行署召开迎接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会议

3月13日,盟行署召开迎接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会议,对做好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入驻前基础性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部署,对全面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提出了明确要求。会议由盟行署副秘书长李发荣同志主持,盟委办、网信办、发改委、生态环境局等16个部门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对我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特别是总书记对内蒙古生态文明建设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的一次政治体检,必将对我盟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污染防治攻坚战收官之胜,推动全盟经济社会步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快车道运行起到重要积极的作用。

会议强调,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补充和延伸,是自治区党委政府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举措。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讲忠诚、讲担当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大意义,立即进入临检战斗状态,所有人员尤其是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折不扣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要求和督察工作要求,严肃认真对待督察,主动诚恳接受督察,极端负责应对督察,切实把问题找得更准、把责任落得更实、把工作做得更好。

会议要求,一要全面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整改任务,力争于4月前实现销号。整改事项盟旗两级必须做到步调一致,做到问题底数清、进展情况清、工作方向清、问题症结清、解决措施清。二要按照生态环境“一岗双责”制度和管行业、管业务、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问题隐患进行一次系统全面的排查化解。三要形成固定专班人员负责该项工作,盟生态环境局要做好日常协调等具体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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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督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