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0月25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日期:
2024年10月25日起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文号
批准时间
1
阿拉善盟金宝利格矿业有限公司阿拉善左旗查汗木胡鲁石墨矿采矿工程变更项目
阿拉善左旗
阿环审〔2024〕17号(公示版).pdf
2024年10月25日
2
内蒙古莱科作物保护有限公司稻瘟灵生产线技术改造、其它生产装置技术升级及环保技术改造项目
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葡萄墩片区
阿环审〔2024〕18号(公示版).pdf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采取信函、传真或留言方式,向我局提出建设项目审批的有关意见和建议,请注明“对某项目环评审批的意见或建议”,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者邮箱等),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审批单位及电话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0483-8331278
邮政编码
750306
邮寄地址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